歐盟法院裁定,即使《最終用戶許可協議》另有說明,消費者也可以合法地轉售以前購買和下載的遊戲和軟件。讓我們深入研究細節。
歐盟法院制裁轉售可下載的遊戲
耗盡權利和版權的影響
歐洲法院宣布轉售以前購買的可下載遊戲和對消費者合法的軟件。這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決定源於德國法院的軟件經銷商和開發商Oracle之間的法律糾紛。
法院的裁決取決於分配權利的耗盡原則(版權的耗盡原則)。該原則規定,一旦版權所有持有人出售副本並授予客戶無限的用法權利,分配權就耗盡了,從而允許轉售。
該裁決適用於歐盟成員國,並涵蓋通過Steam,GOG和Epic Games等平台購買的遊戲。原始購買者獲得了出售遊戲許可證的權利,使新買家可以從出版商的網站下載它。
法院的裁決明確指出:“授予客戶在無限期限內使用該副本的權利的許可協議,右持有人將副本出售給客戶,從而耗盡其獨家發行權……因此,即使許可協議禁止進一步轉讓,右翼人士也無法再反對該副本的重新出售。”
實際上,這可能涉及原始買家傳輸遊戲許可證代碼,從而放棄了銷售後的訪問權限。但是,缺乏此類交易的正式市場會引入複雜性,並提出了幾個未解決的問題,例如轉移註冊的過程。例如,物理副本仍註冊到原始所有者的帳戶。
(1)“版權精疲力盡的原則是對版權所有者控制其作品分配的一般權利的限制。一旦出售了作品的副本,並有了版權持有人的同意,據說據說是“筋疲力盡的” - 這意味著購買者可以自由地重新銷售該複製的權利,並且權利 - 擁有權利的人就可以對象進行對象。” (通過Lexology.com)
轉售商在轉售時失去訪問權限
儘管發布者通常會在其用戶協議中包含不可轉讓的條款,但該歐盟裁決取代了會員國內的此類限制。重要的是,轉售權並沒有擴展到賣方繼續使用;轉售時,賣方必須在其設備上無法播放遊戲。
歐盟法院澄清說:“一個有形或無形的計算機程序副本的原始收購方,版權所有持有人的發行權必須耗盡,必須使該副本在轉售時無法使用。如果他繼續使用它。
允許複製程序使用
關於復制權,法院澄清說,儘管分配權利耗盡,但繁殖權仍然保留,但“受合法收購方使用的必要復製品的約束”。這允許使用預期使用該程序的副本,這是不能合同刪除的權利。
“在這種情況下,法院的答案是,版權所有持有人的發行權耗盡的任何隨後的副本都構成了這種合法的收購方。因此,他可以將第一個收購方出售給他的計算機下載到他的計算機上。必須將這樣的下載視為對新收購程序的啟用計算機程序的重複,以便將其與Accore new Compenters concecterance conscocsemance一起使用。 (通過歐盟版權法:評論(埃爾加(Elgar)評論知識產權法系列)第二版)
限制轉售備份副本
至關重要的是,法院明確禁止轉售備份副本。合法的收購方無法轉售其備份。
“計算機程序的合法收購方無法轉售該程序的備份副本。”這是歐盟法院(CJEU)裁決的直接報價,就Aleksandrs Ranks&Jurijs Vasilevics訴Microsoft Corp.